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据报道:59 岁男子朱某喜,在 2012 年村里开始拆迁搞开发时,因只有一个农村户口,只能获得一套 200 平方米的安置房和 74 万余元房屋拆迁补偿款。
朱某喜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,拒绝搬迁。
经过多次协商,开发商给他出具一份“自愿承诺书”称签署的 3 份补充协议全部属于公司自愿,朱某喜共获得 1321 万余元拆迁补偿款。
2 年后开发商报案,朱某喜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拘措施,被送往看守所羁押。
标签: 寻衅滋事罪 房屋拆迁 补充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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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报道:男子获赔 1300 余万拆迁款两年后获刑,开发商报警称被迫签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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